西宁城区中考招生政策介绍 1.实行农村专项招生为贯彻落实城乡教育一体化进步和中央、省、市精确扶贫的精神,我市三所示范高中学校(青海湟川中学、西宁第五高级中学、西宁第十四中学)面向三县(大通县、湟中县、湟源县)农村户籍的考生进行招生,每校招生一个班,每班50人。 2.实行均衡生招生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进步,今年将提取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数的55%定向分配给初中学校。申报均衡生的考生需要拥有的条件:①有西宁城区常住户籍的学生;②在西宁城区学校就读,并在就读学校读满三年的应届毕业生;③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定结果须达到3A1B以上,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考生可填报均衡生志愿。 3.实行专长生招生为培养学生的兴趣潜能,促进普高走特点进步的道路,2018年普高学校继续进行专长生招生,招生数额仍由各普高按本校计划招生数10%以内自主招收,6月25日在专长生招收学校进行报名,6月26日进行专业测试,测试合格名单由各校公示5天。 4.中考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,可在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总成绩中享受加10分录取的政策。(1)因公致残军、警子女和烈士子女,平常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考生;(2)驻国家确定的三类(含三类)以上艰苦边远区域和西藏自治区、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(含二类)以上岛屿,与在飞行、潜艇、航天、涉核等高风险、高风险职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考生;(3)归侨学生、归侨子女、华侨子女、台湾籍考生;(4)少数民族考生;(5)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两女户考生。 为便捷考生、父母、社会知道各项中考中招政策和工作步骤,将在西宁教育网(http://www.xnedu.cn/)、公众号(西宁教育、西宁招考)和媒体上准时公布各项信息,请登录网站或关注公众号进行查询,咨询电话0971|4393114|2。